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办公楼门前及中轴线广场改造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办公楼门前及中轴线广场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办公楼前;
四、建设规模:广场及台阶面积约2280m2;
五、招标内容:拆除现有路面、台阶、花基及水泥预制块等,重新铺设花岗石、植草砖及粘贴仿古陶瓷砖等(含基层),给排水及广场照明改造安装等,按设计图纸对广场、台阶改造等的施工承包;
六、承包方式:按招标单位的施工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材料的使用要求及现场确定的施工范围,承包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及质量保修;
七、施工工期:30日历天,预计从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6月10日。
八、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九、报名地点: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联系人:刘工、陈工 电话:85231234、85231283
十、投标人报名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两项资质之一: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4、外地企业参加投标已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备案手续;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企业。
十一、报名及资格预审提交资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壹份):
1、投标申请函(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均为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外地企业应另需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条要求资料或证件提交复印件,另需提供原件核对);
4、已完成与本招标项目相关(或类似)的工程情况介绍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另需提供原件核对);
5、投标人的反映企业实力的其它辅助说明资料,如ISO认证、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信用等级及其它有关获奖荣誉证明资料等(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对上述第十条第5、6、7点符合响应的承诺函。
十二、本工程将对各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如资格预审合格人数大于或等于三名且小于或等于五名时,取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为正式投标人;如资格预审合格人数大于五名时,将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排序前五名的资格预审合格人作为正式投标人。
十三、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勘察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