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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化学荣获“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称号
  作者:财务部    日期:2012-12-06     信息来源:   【字体:
 

近日,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公布了“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化学)被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称号,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及牌匾,以表彰公司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良好信用记录。

A级纳税信用等级是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最高级别,它要求受评单位在评定期内税务登记完整、纳税申报及时准确、账簿和凭证管理严格且无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并要求受评单位年终考评分双项必须达到95分以上。

广州化学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的原则,具有强烈的“纳税荣誉感”,高度重视税务管理工作。获此殊荣,既是对公司良好纳税信用记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