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学位:
学位授予仪式以本所主页通知为准,预计在7月领取博硕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就业及就业报到证:
1.纸质版三方协议签署后毁约流程繁琐,请毕业生签署前慎重考虑。三方签署完毕需要按三方内容在sep系统进入“学籍管理”填报本人就业信息,并提交研究部审核。具体路径在“学籍管理”左侧“个人信息”点击个人档案列表中“毕业生基本信息表(B2)”中“填报派遣信息”,填报完毕先保存再提交。本批次毕业生应于离所前确定派遣单位(就业单位或毕业去向)。
2.6月6日前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且在sep系统内维护就业派遣信息并提交的毕业生6月30日前完成派遣流程。
3.6月6日至7月30日期间网上提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8月底完成派遣手流程。
三、户口迁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一)户口迁移:
户籍在本所的毕业生,办理完派遣手续后应立即办理户口迁出,请毕业生留意户口迁移证上有效期限,及时到接收单位(或原籍)报到并落户,不按时报到和落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迁户程序如下:
1.由本所物业管理部代办
物业部一般在7月上旬统一办迁户,办妥后学生可直接到研究生部领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以物业部办好户口迁移证时间为准)。
2.本人办理户口迁移证
如不在上述时间段内迁户,需由本人办理迁户手续:
(1)凭研究生部证明到物业部办迁出手续;凭物业部证明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办理迁户。
(2)如户口迁移证已过期或须改迁,需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原迁移证、身份证和毕业证到天河区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延期或改迁手续(改迁还应附改迁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
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的,除上述“2”外,还需要凭代办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办理迁户手续(或按天河区公安分局要求办理)。
(二)党组织关系迁移:
学生党员离所前需将党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党委等,学生本人先落实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向”,在6月6日前报给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姜珊珊同学,统一到党委办公室办理转出手续,7月1日离校前将接收单位开具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回执”交组织委员(省内线上转接,需确保接收单位已接收)。
离所时未办党关系迁移党员,要根据本所党组织通知按时回所过党组织生活。
(三)团组织关系迁移:
学生团员离所前需将团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团委等,学生本人在6月30日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提交团员关系转出申请,并联系团支部书记姜珊珊同学审核通过。
四、其他
1.学生在办完离所程序后,方可到研究生部领取双证。
2.委托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为个人重要凭证,要求由毕业生本人直接领取,若确需委托代领,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离所前写好委托书并签名授权,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签领并转交毕业生本人。
3.学历学位证明开具:在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之前,入职或就读单位需要学历学位证明的,研究生部视情况具实办理。
科创中心(研究生部)
2024年3月4日